宜春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最新信息2023(门诊+慢特病+住院+大病保险)

宜春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最新信息2023是什么?社保100网主要整理了普通门诊等四个方面的报销比例,住院报销方面还附上了住院报销计算公式,感兴趣的话快一起来看看吧!
宜春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是多少?
1、报销比例
村级(含医院门诊部、社区服务站、联合诊所)定点医疗机构:70%;
乡镇级(含一级综合)定点医疗机构:70%。
2、次均最高支付限额
村级(含医院门诊部、社区服务站、联合诊所)定点医疗机构:60元;
乡镇级(含一级综合)定点医疗机构:200元。
3、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村级(含医院门诊部、社区服务站、联合诊所)定点医疗机构:75元;
乡镇级(含一级综合)定点医疗机构:不设年度封顶线。
注:
1.村级参保个人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后期调整以相关文件为准。
2.按照分级诊疗制度,二级及以上医院普通门诊费用不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但在本县中医院门诊接受中医药治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费用按50%比例报销,次均费用不超过150元/次,年累计封顶线为350元。
宜春特殊慢性疾病门诊报销是什么?
1、病种分类
(1)Ⅰ类: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综合症、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病症期)、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地中海贫血(含输血)、血友病、脑瘫症;
(2)Ⅱ类:精神病、糖尿病、冠心病(含冠状东动脉支架植入术后)、高血压、慢性肾病、脑卒中(脑出血、脑梗塞、脑血管畸形破裂出血)、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Ⅱ级以上、慢性房颤、心肌病(原发性)、结核病、肝硬化、慢性病毒性肝炎、癫痫、重症肌无力、慢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支气管哮喘、血吸虫病、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尘肺病(已享受尘肺病工伤医疗待遇的除外)、阿尔茨海默病、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克罗恩病、肝豆状核变性、慢性萎缩性胃炎;
2、起付标准:400元。
3、报销比例
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支付比例进行报销,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按大病保险规定的支付比例报销。
4、支付限额
Ⅰ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内按住院最高支付限额报销;
Ⅱ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内最高限额按照病种报销;
患多个II类慢性病病种的,每增加一种,在最高限额病种的基础上年度内支付限额增加2000元。
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政策是什么?
1、起付标准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100元/次;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400元/次;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次。
2、报销比例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90%;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80%;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
3、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附:
住院费用计算报销公式(例)
1、可报费用=住院总费用-医保目录外自费费用-乙类项目个人先自付费用10%或15%-超限额等其他自付费用;
2、医保统筹报销金额=(可报费用-起付线(三级医院600元)-转诊转院先行自付额)×报销比例(三级医院60%);
3、个人支付现金=总费用-医保统筹报销金额。
宜春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政策是什么?
起付标准(大病保险二次补偿起付线)
一般个人:1.4万元;
农村低收入人口:0.7元。
报销比例
一般个人:60%;
农村低收入人口:65%。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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