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直公积金离职后怎么提取出来(条件+额度+材料+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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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直公积金离职后怎么提取出来(条件+额度+材料+渠道)

2023-09-27 15:37 · 社保100网 · 2617人阅读

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社保100网总结了浙江省直公积金离职提取流程最新,一起来看吧!

浙江省直公积金离职后怎么提取出来(条件+额度+材料+渠道)

浙江省直公积金离职提取条件

①本市户籍缴存职工

本市户籍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5年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②非本市户籍缴存职工

非本市户籍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浙江省直公积金离职提取额度

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所有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浙江省直公积金离职提取材料

①本市户籍缴存职工

本人身份证、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就业创业证或社保停缴证明(可通过共享数据平台获取到的人力社保信息无需提供)、本人银行借记卡。

②非本市户籍缴存职工

本人身份证、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可通过共享数据平台获取到的人力社保信息无需提供)、职工户籍证明(身份证显示为外地,可不提供户籍证明)、本人银行借记卡。

③委托代办

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另需按以下要求分别提供身份证明资料:

1、委托单位专管员办理的,应当出具专管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填写提取清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出具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有效关系证明原件(结婚证、户口簿等,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3、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出具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可用复印件代替)。

浙江省直公积金离职提取渠道

①线上办理

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可通过“浙里办”APP、“浙江省直公积金”支付宝小程序、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网厅等渠道在线办理。

以“浙里办”APP为例,操作步骤如下:登录“浙里办”APP→首页选择“公积金”→选择“公积金提取”栏中的“终止劳动关系”→人脸识别身份验证→选择“申请人本人办理”→根据页面提示填写相应信息→确认后提交。

①线下办理

缴存职工提供相关材料原件至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各网点办理。

网点地址及办理时间可通过“浙江省直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业务网点”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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