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政策最新总结(备案流程+报销标准)
异地就医,即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异地就医医保报销与本地就医医保报销相比有两大不同,一是需要备案二是报销待遇有所区别。接下来,社保100网就来讲讲株洲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政策最新规定!
株洲异地就医备案
①备案类型
以下三类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指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退休人员、在异地长期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和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2、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
指符合参保地异地转诊规定的人员和统筹区外务工、出差、探亲、旅游等因急诊抢救需住院治疗的人员。
3、未备案、非急诊且未转诊异地就医人员:
指不符合异地长期居住、异地转诊和异地急诊抢救条件的异地就医人员。
②备案材料
参保人员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异地就医备案申请需提交以下资料: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凭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或居住证)、社会保障卡。
异地转诊人员:提供有转诊资质医院开具的转诊证明、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提供急诊病历资料、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注:异地安置人员应在户籍迁入定居地或取得安置地居住证后提出申请;异地转诊人员应在前往异地转诊医院就医前提出申请;异地急诊人员应在急诊入院后3天内提出申请。
株洲异地就医报销
①报销政策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有关政策。简单地讲就是“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②报销比例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支付比例参照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
异地转诊和异地急诊抢救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的基础上降低5个百分点。
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或未按规定办理备案自行外出就医回参保地手工报销的,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的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手工报销资料:原始有效发票、出院证明、病历复印件(限意外伤害)、费用总清单、本人身份证和银行账号复印件。
株洲异地就医流程
参保人员跨省(市)异地就医流程可概括为“先备案、选定点、持卡(码)就医”。
①先备案
跨省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湘医保”APP等多种线上渠道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省内异地就医可通过“湘医保”APP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除此之外,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也可通过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电话等渠道申请办理登记备案。
②选定点
参保人员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享受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服务。
③持卡(码)就医
参保人员在入院登记、出院结算和门诊结算时均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定点医药机构对符合就医地规定门(急)诊、住院患者提供合理、规范的诊治及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服务。
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持医保电子凭证和社保卡办理住院登记凭证和费用结算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流程与以上基本一致。省内异地住院还支持以身份证作为就诊凭证。参保人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门诊慢特病、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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