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24年(门诊+住院+大额医疗)

职工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医保待遇主要包括门诊、住院报销等。社保100网总结了烟台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24年,一起看看吧!
烟台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2024年
一级医院,起付标准200元,在职职工报销80%,退休人员报销85%。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400元,在职职工报销70%,退休人员报销75%。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600元,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65%。
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在职职工5000元,退休人员6000元。
职工普通门诊实行定点就医管理,在非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参保职工门诊使用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时,个人按规定比例自付后的合规药费部分,医保基金报销80%。
烟台职工医保慢特病报销政策2024年
甲类病种,符合规定的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85%。
乙类病种,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80%,患有多种乙类慢特病的,最多可认定两个乙类病种并享受待遇,一个年度内只计算一个起付标准。
烟台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政策2024年
一级医院,起付标准200元,在职职工报销90%,退休人员报销95%。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在职职工报销90%,退休人员报销95%。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800元,1万元以下,在职职工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0%,1万元以上,在职职工报销90%,退休人员报销95%。
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不变,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不设起付标准。
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年度内多次因放疗、化疗、靶向药物治疗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只扣一次起付标准。
三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用分段累进报销时,累进费用为本年度内参保职工已结算的历次住院医疗费用、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用药保障药品费用中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累计医疗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烟台职工大额医疗补助政策2024年
①大额医疗
一个年度内,合规医疗费用超出职工医保基金年度支付限额(25万元)以上的部分,由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予以报销,报销比例90%,年度支付限额40万元。
②大病医疗
经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住院、慢特病、国谈药)年度内累计超过1.2万元以上的部分,由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予以报销,报销比例80%,年度支付限额60万元。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不设年度封顶线。
③首先自付
合规医疗费用(住院、慢特病、国谈药)的个人首先自付部分,纳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障范围。
起付标准1.2万元,报销比例70%,年度支付限额20万元。
④特殊药品
参保职工使用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盐酸沙丙蝶岭片等两种特殊药品发生的合规药品费用实行单独补偿。
起付标准2万元,报销比例80%,年度支付限额40万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取消起付标准。
⑤罕见病药品
参保职工使用治疗戈谢病、庞贝氏病和法布雷病等3种罕见病必需的特殊疗效药品后发生的药品费用,实行单独补偿。
起付线标准2万元,40万元以下报销80%,40万元(含)以上报销90%,年度支付限额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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