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居民医保报销最新政策2024(门诊+住院+大病保险)

近日,山西省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政策的通知》,调整了居民医保报销政策。那么,朔州市居民医保报销最新政策2024是什么呢?快和社保100网来看看吧!
朔州市医保慢病新规定是什么?
一、普通门诊
(一)报销范围: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所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用。
(二)起付标准
一类收费价格定点医疗机构:80元/次(其余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
(三)报销比例
三类收费价格及以下收费类别定点医疗机构:60%;
二类收费价格定点医疗机构:55%;
一类收费价格定点医疗机构:45%。
(四)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0元。
二、意外伤害事故
在校学生因自身责任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诊疗结束后,急诊、门诊费用超100元以上,统筹基金支付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
三、门诊慢性病
(一)报销比例:75%。
(二)最高支付限额:在一个结算年度内,门诊慢性病费用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年度封顶线为10万元。
(三)新规定
门诊慢性病鉴定准入全部下放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尿毒症等12个病种取消鉴定,实行即时办结。
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抗排异、血友病、尿毒症透析、结核病、重性精神疾病6种门诊慢性病取消年度限额。
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五种门诊慢性病实行了跨省异地就医结算。
朔州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2024是多少?
一、住院待遇
(一)报销范围: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费用(主要是指耗材类),个人按30%负担,乙类药品个人按5%负担。也就是说对符合政策规定(在目录内)的费用扣除自付费用(甲类不扣,乙类费用扣除5%,耗材扣30%)后进入统筹基金结算。
(二)起付标准
二级乙等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100元;
三级乙等及二级甲等县级定点医疗机构:400元;
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500元;
三级甲等市外省内定点医疗机构:1000元;
三级甲等省外定点医疗机构:1500元。
(三)报销比例
二级乙等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85%;
三级乙等及二级甲等县级定点医疗机构:75%;
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70%;
三级甲等市外省内定点医疗机构:60%;
省外定点医疗机构:55%。
(四)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二、大病保险
(一)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因患大病住院,经基本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后,住院费用医保目录内个人自付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统一按比例支付,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以下简称“困难人群”)实施政策倾斜。
(二)起付标准:一般人群10000元,困难人群5000元。
(三)报销比例:一般人群75%,困难人群80%。
(四)最高支付限额:一般人群40万元,困难人群无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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