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职工医保报销政策2024年最新(门诊+住院+慢特病)
职工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医保待遇主要包括门诊、住院报销等。社保100网总结了呼伦贝尔职工医保报销政策2024年最新,一起看看吧!
呼伦贝尔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①在职职工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80%;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70%;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0%;
未定级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70%。
异地就医门诊执行门诊统筹共济政策,报销比例50%。
起付标准为自然年度内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500元。
统筹区内未定级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
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
②退休人员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50元,报销比例85%;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75%;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55%;
未定级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起付标准50元,报销比例75%。
异地就医门诊执行门诊统筹共济政策,报销比例50%。
起付标准为自然年度内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300元。
统筹区内未定级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
呼伦贝尔职工医保慢特病报销政策
呼伦贝尔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政策
①本地就医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50元,在职职工报销92%,退休人员报销94%;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400元(中蒙、蒙医医院降低20%,为320元),在职职工报销90%,退休人员报销92%;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600元(中蒙、蒙医医院降低20%,为480元),在职职工报销88%,退休人员报销90%。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参照本地就医标准执行。
②异地就医
起付标准800元,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内仅扣除一次起付标准。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92%,退休人员报销94%;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90%,退休人员报销92%;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88%,退休人员报销90%。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统筹区域外就医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参照异地就医标准执行。
说明: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
一个年度内,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基本医保年度支付限额(12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予以报销,报销比例98%,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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