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2024(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
合肥生育保险政策是什么?下面社保100网整理了合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的规定,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一起来看看吧。
合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2024:
一、合肥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
生育的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助和支付政策。在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即可正常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1、产前检查费。生育前(含7个月以上引产)的产前检查费用定额补助800元,生产后在医院结算时医保基金直接补助发放。
2、住院分娩费用。顺产3000元,助娩产3500元、无指征剖宫产3000元、剖宫产5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名婴儿医保基金支付限额增加10%。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为240元;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门诊、住院分别为500元、800元,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为1500元;怀孕7个月以上引产为3000元;输卵(精)管绝育术补助1500元;输卵(精)管复通术3500元。
4、参保男职工配偶生育未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按1200元标准定额补助。
职工医保参保人享受上述待遇,居民医保参保人享受住院分娩(含剖宫产)实行定额补助1200元。
二、合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
1、生育津贴待遇享受条件:
(1)生产前首次登记参保已满6个月及以上。
(2)单位已按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医疗保险费6个月以上(有欠费的需补齐欠缴费用)。
2、正常分娩申领津贴天数:
(1)顺产为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增加15天。
(2)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奖励政策规定的,增加60天。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产假期间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发放。
3、计划生育手术津贴申领天数:
4个月以内流产的按15天计发,4个月以上流产的按42天计发,7个月以上引产的按98天计发。
注: 生育津贴发放的标准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假天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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