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公积金缴存基数2024年最新(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缴存标准)
近日,扬州市发布了公积金调基通知,调整了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计算?上下限额多少?社保100网整理了扬州公积金缴存基数2024年最新标准,一起来看看吧!
扬州公积金缴存基数2024年
①在职职工
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按照职工本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发放工资的月数进行核定。
2024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当月工资收入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24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职工月平均工资参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部分。
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超过29300元,不得低于2280元。
②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缴存人可参照调整,自主申报调整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但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高于29300元,不得低于2280元。
扬州公积金缴存比例2024年
①在职职工
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下限为5%,上限为12%。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和需要在该区间自行决定。同一单位应执行同一缴存比例,且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
②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缴存人可在10%至24%的范围内自主申报调整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扬州公积金缴存标准2024年
①在职职工
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照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进行计算(进位保留至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合计上限为7032元(29300×12%×2),下限为228元(2280×5%×2)。
②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缴存人可自主申报调整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但调整后的月缴存额不得高于7032元,不得低于2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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