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积金贷款条件和额度最新,青岛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青岛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社百网(社保100)整理了青岛公积金贷款条件和额度最新,一起看看吧!
青岛公积金贷款条件
①贷款对象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本市国有土地上可以办理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
借款申请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是所购住房的产权人,并在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②贷款条件
借款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符合申请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3、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且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规定要求;
4、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办理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及相关手续;
6、借款申请人购买新建住房的,房屋开发单位须同公积金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借款申请人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的,再交易住房的售房人(即原住房产权人)不得为其配偶;
7、借款申请人所购买的住房须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已经两次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8、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符合上述申贷条件,可以持相关证明,按要求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不高于以下四项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以1万元为起点,按5000元的整数倍确定。
注: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贷款额度可合并计算。
①最高贷款额度
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贷款额度上浮政策:
1、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购买我市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30%;
2、购买我市新建高品质住宅或达到现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一星级及以上等级的新建商品住宅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30%。
上述上浮政策可叠加使用,叠加后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50万元。
②最低首付比例
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85%,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
③可贷额度计算
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15
说明:
1、贷款额度计算时对账户余额设置5000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
2、对申请我市保障性住房或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按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0倍计算,贷款额度计算时对账户余额设置1万元的起点数。
3、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认定为准,非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正常缴存余额。
④还贷能力计算
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x还贷能力系数x12x额度计算年限+配偶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x还贷能力系数x12x额度计算年限
说明:
1、“还贷能力系数”为30%;
2、“额度计算年限”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岁,女60岁),额度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青岛公积金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根据借款申请人的贷款金额、还贷能力及其他相关条件并参照借款申请人的意愿由公积金中心综合确定,申请的贷款期限不得高于抵押房产剩余土地使用年限。
1、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2、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岁,女60岁);
3、二手房贷款期限与房龄之和最长不得超过50年;
4、组合贷款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期限应与公积金贷款期限保持一致。
青岛公积金贷款利率
①首套自住住房
贷款期限在5年期以下(含5年)的,贷款利率为2.35%;
贷款期限在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为2.85%。
②第二套自住住房
贷款期限在5年期以下(含5年)的,贷款利率为2.775%;
贷款期限在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为3.325%。
转载须知:为了社保知识、政策、法律和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百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百网,转载链接:https://shebao100.cn/pedia/pd_72515.html
我来说两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