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职工医保2025最新政策(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大病保险)
江门职工医保2025最新政策是什么?近日,江门医保局公布2025年江门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和大病保险等信息,快和社百网一起来看看。
江门医保门诊报销标准2025
(一)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75%、退休职工80%;
二级或三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未转诊):在职职工60%、退休职工65%;
二级或三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已转诊):在职职工70%、退休职工75%;
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已转诊):在职职工50%、退休职工55%;
非选定的医疗机构(急救和抢救):在职职工50%、退休职工55%。
(二)月度最高支付限额(单独支付药品费用除外)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90元/月;其他就医情形为80元/月。
(三)单独支付药品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8万元/年。
注:
1、当月累计未达到最高支付限额的,可结转到下月使用;年度累计未达到最高支付限额的,不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2、参保人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单独支付药品费用,按我市普通门诊统筹有关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单独支付,直接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按就医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统筹标准执行。
江门职工医保自费报销2025
一、住院待遇
(一)起付标准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500元,退休职工40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600元,退休职工500元;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900元,退休职工800元。
(二)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93%,退休职工96%;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90%,退休职工93%;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83%,退休职工86%。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8万元/年。
二、大病保险
(一)起付标准:5000元。
(二)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20万元(含)以内:85%;
20万元以上:90%。
(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4万元。
注:年度累计自付范围内医疗费用不含起付标准以内的费用,起付标准以内的费用由参保人个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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