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2025,2025年长春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近日,长春公积金发布通知,暂定202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社百网整理如下,快来一起看看吧!
2025年长春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一)缴存基数最高标准
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应高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根据吉林省统计局发布的吉林省长春市202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10211元计算,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27553元,因此,长春市(含外县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限暂执行27553元。2024年长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公布后,会再做调整。
(二)缴存基数最低标准
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应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长春市区(含九台区、双阳区)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下限为准2120元,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公主岭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80元。
长春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2025
(1)自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9月30日,2025年度长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核定,缴存单位应以2024年度(自然年度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2025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缴存单位每年只能在规定时间内调整一次缴存基数。
(3)职工2024年在缴存单位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缴存基数为2024年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工作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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