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企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费的政策解读

参保政策“看得懂”
一、哪些企业单位必须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即各类城镇企业,不论是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职工,还是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必须依法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企业单位应为所有招用的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吗?
企业单位与劳动年龄内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应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在我市城镇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从业的职工,均应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如果职工本人发现单位不按规定为其参保缴费的,可直接向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稽核部或大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进行举报,相关部门将会依法及时进行查处,并为举报者保密。
三、职工在单位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未给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以补缴吗?
企业单位必须为职工补缴应参保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按对应期政策执行,并依法缴纳滞纳金。
四、企业单位拒不参保或不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哪些强制措施?
《社会保险法》规定: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2.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五、企业单位少报、漏报缴费基数有什么危害?
缴费基数是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依据工资收入如实申报的,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员记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重要依据。少报、漏报缴费基数不仅违反了国家规定,更重要的是,减少了职工个人账户的金额,降低了职工享受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直接损害了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
社保缴费“算得清”
一、企业单位及职工需参加的保险、缴费比例
企业单位及职工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目前各险种缴费比例分别是:
注: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下统称市内城区)、旅顺、原金州区内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具有大连市市内城区、旅顺、原金州区居民户口的在职职工应同时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基金。
二、企业单位及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企业职工以本人上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为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019年7月起,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个人缴费基数低于省上年度全口径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省上年度全口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超过省上年度全口径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省上年度全口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无法确定职工上年或上月工资收入的,以省上年度全口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职工医疗、生育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市上年度全口径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市上年度全口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超过市上年度全口径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市上年度全口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无法确定职工上年或上月工资收入的,以市上年度全口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采暖费补贴按,市上年度在岗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企业以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为单位缴费基数。
2019社保年度(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使用的省上年度全口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801元/月,市上年度全口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75元/月,市上年度在岗月平均工资为7299元/月。
三、工资总额中计算缴费基数的项目有哪些?
计算缴费基数的具体项目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其他工资及特殊项目构成的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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