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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春缴存单位未为死亡职工办理封存、提取事宜的通告

2022-08-26 16:31 ·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452人阅读
1、吉林省联信光学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死亡职工张某(身份证号:22010219******0439);

  2、长春市嘉密发展有限公司,死亡职工王某(身份证号:22010219******2215)。

  请以上单位尽快到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新分中心办理死亡职工个人账户封存并通知职工家属办理提取。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89216988       89216931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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