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青岛市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有关规定,经受理、评估和公示等程序,确定青岛市南崔玉汶中医诊所等49家机构为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确定青岛康源汇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杰第十九分店等30家机构为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现予以公布。
附件:1.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2.新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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