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大亚湾区卫计局、仲恺区宣教文卫办,市直公立医疗机构及其他医保定点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我市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按定价程序制定后另行下发。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4号)
惠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30日
转载须知:为了社保知识、政策、法律和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保100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保100网,转载链接:https://shebao100.cn/pedia/pl_61202.html
我来说两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