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关于开展“商转组合”贷款业务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进一步减轻缴存职工还贷压力,根据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经中心研究,决定进一步优化“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模式,开展“商转组合”贷款业务。
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的本地缴存职工家庭,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申请将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一部分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形成“商转组合”贷款,无需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差额部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贷款受理时点为准,具体办理条件与政策执行标准参照《绵阳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直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细则》(绵住房公积金发〔2020〕12号)执行。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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