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关于开通组合贷中商业贷部分参与逐月冲还贷业务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减轻贷款职工还贷压力,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于2024年8月20日起开通住房公积金(含贴息贷)组合贷款中商业贷部分参与逐月冲还贷业务,逐月冲还贷可同时冲还组合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及商业贷款)的本息金额(不含提前还款部分和逾期罚息)。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前已签约逐月冲转公积金贷款本息的组合贷款,系统将自动增加冲转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本息。每月20日逐月冲还贷划转金额默认包含上月实际偿还的组合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及商业贷款)的本息金额,申请人无需办理变更手续。
二、需增加冲还贷人的职工,可由变更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还款银行卡前往公积金窗口办理变更手续。主贷人已经办理冲还贷业务的,配偶本人(需为贷款共同借款人)可通过“龙岩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申请办理“冲还贷变更”。
三、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部分已结清的借款人无法签约逐月冲还贷,可以按照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按年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特此通知。
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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