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生育保险待遇怎么样?一文告诉你!
很多要当爸爸妈妈的人经常会问关于生育保险待遇的问题,产假怎么算?我能领生育津贴吗?生育保险有哪些待遇和保障?
今天,就为这些新手爸妈们做一期关于生育保险待遇的干货,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哪些人可以参加生育保险?
参加哈尔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标准执行,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发放金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365×生育津贴支付期限。
我能领生育津贴吗?
1、用人单位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且生育或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已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2、连续缴费未满 12个月的,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规定的生育津贴标准支付。
3、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指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哪些人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
1、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费的,参保缴费次月起可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
2、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其生育医疗费待遇与医疗保险待遇同步启动。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的参保职工、参保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指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人员。
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
生育医疗费实行最高支付限额制,最高支付限额标准按医疗机构等级分级确定;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在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按照实际费用支付。生育医疗费不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费用累计。
最高支付限额如下:
图源:哈尔滨医保
哪些生育医疗费由个人负担?
参保人员发生下列情形的生育医疗费应当由个人负担:
1、婴儿发生的各项费用。
2、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3、在境外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4、本人要求的特需项目所发生的费用。
5、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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