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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滑县医保!明年1月1日起调整!

2022-12-30 09:48 · 滑县医疗保障局 · 2433人阅读
滑县医疗保障局关于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执行市级统筹政策的公告全县参保人员: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审计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将巩义市等省直管县(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
滑县医疗保障局关于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执行市级统筹政策的公告全县参保人员: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审计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将巩义市等省直管县(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

  滑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和

  生育保险执行市级统筹政策的公告

  全县参保人员: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审计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将巩义市等省直管县(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纳入原所属省辖市实施市级统筹的通知》(豫医保办〔2021〕32号)和《安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滑县医保执行市级统筹统一政策的通知》(安医保待函〔2022〕66号)文件精神,我县自2023年1月1日起主要政策调整如下:

  一、城镇职工医保:

  (一)缴费比例(含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7.65%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国家机关和其他由财政负担工资的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7.3%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本人按缴费基数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

 (二)住院报销标准

 (三)生育保险

  1.门诊产前检查支付限额500元。

  2.自然分娩(包括手法助产)支付限额1800元;助娩产(包括产钳助产、胎头吸引、臀位助产、臀位牵引)支付限2000元;剖宫产支付限额3200元。使用无痛技术增加的费用由个人负担。

  3.门诊流产支付限额200元,住院流产、引产支付限额1000元,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含普通环,限价25元)支付限额80元。使用无痛技术增加的费用由个人负担。

  二、城乡居民医保:

  (一)普通门诊

  2022年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0%,一个待遇享受期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400元;纳入“两病”保障范围的参保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不设起付线,在乡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级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60%,一个待遇享受期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200元。原个人(家庭)账户余额不清零,可继续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

  (二)住院报销标准

 三、门诊慢性病

  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有27个,分别为:恶性肿瘤;丙型病毒性肝炎;器官移植术后;结核病;重性精神障碍;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心脏搭桥术后;血管支架植入术后;急性脑血管疾病后遗症;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高血压病(有心、脑、眼并发症之一);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脑、眼并发症之一);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慢性心力衰竭;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及神经并发症之一);重症肌无力;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慢性肾功能不全(含高血压病肾并发症和糖尿病肾并发症);肺间质纤维化;癫痫;帕金森氏病;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视网膜静脉阻塞;儿童脑性瘫痪(康复治疗)。

  患有上述病种的参保居民通过慢性病鉴定后,可在我县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门诊慢性病患者门诊就医不设起付线,实行实际医疗总费用限额标准限额管理,所发生医疗费用的合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为70%,城镇职工医保在职职工为75%、退休人员为80%。每人限享受2种门诊慢性病病种待遇。对同一脏器认定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病种的,按照限额标准较高的病种确定限额标准;对不同脏器认定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病种的,主要病种或限额标准较高的病种按照该病种限额标准的100%确定,其他病种按各自限额标准的50%确定(冠状动脉血管支架植入术后同时申报心脏相关其他门诊慢性病病种除外)。

  四、转诊转院

  (一)基本原则。转诊转院遵循“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原则。参保人员原则上应在我市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无法确诊和治疗的参保人员,应遵循“患者安全、分级诊疗、逐级就近”和“先统筹区内后统筹区外、先省内后省外”的原则进行转诊转院。

  (二)转诊程序。全市参保人员在全市统筹区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转院不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需转往市外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的,应到市内具有转诊转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诊单,由定点医疗机构负责网上申请登记备案。参保人员在市内非转诊转院定点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后需转院的,一般应先到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因病情危重确需转往市外的,可由所就诊的医疗机构直接开具转诊单,并附具体情况说明,参保人员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登记备案。

  (三)相关要求。参保人员患同一疾病过程多次到同一家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第二次及以后不再开具转诊单,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后可直接到医疗机构住院。对确需转诊转院的参保人员,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应按照“放管服”要求,利用互联网、微信、手机APP等方式,设定方便快捷的转诊转院手续办理流程。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协助参保人员办理转诊转院相关手续。未经诊治无特殊情况定点医疗机构不得给患者开具转诊单。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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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来源:社百网,转载链接:https://www.shebao100.cn/news/200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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