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医保大变化:普通门诊费超600元部分可纳入统筹基金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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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医保大变化:普通门诊费超600元部分可纳入统筹基金报销

2023-01-04 09:06 · 江西新闻网 · 1202人阅读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章娜报道:1月2日,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江西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47号)和《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全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实行定额划入的通知》(赣医保字〔2022〕42号),职工医保自2023年1月1日起在普通门诊费用报销、个人账户划入金额、个人账户共济使用等方面发生变化。

  普通门诊费用

  原来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普通门诊费用只能使用个人账户,不能使用统筹基金。2023年1月1日起,一个自然年度内政策范围内费用超过600元的部分,可以纳入统筹基金报销,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0%;退休职工的支付比例高于在职职工5个百分点;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在职人员为1800元,退休人员为2000元。

  在职人员个人账户

  划入比例将由个人缴费基数的2.9%调整为个人缴费基数的2%。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

  划入比例由本人基本养老金的3.5%调整为每人每月定额划入77元。

  个人账户共济

  2023年1月底前,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不仅可以由本人使用,还可以在配偶、父母、子女之间共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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