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与全国同步推行个人养老金制度
我区与全国同步推行个人养老金制度
拉萨市先行试点 投资环节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税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安排,我区与全国同步推行个人养老金制度,拉萨市确定为我区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近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了解到,自2022年1月1日起,拉萨市辖区内(含自治区本级)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自愿参加个人养老金。 记者 梁兰
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个人养老金账户用于登记和管理个人身份信息,并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关联,记录个人养老金缴费、投资、领取、抵扣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信息。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自治区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参加人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参加人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等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也可通过商业银行、其他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线上或线下渠道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和资金账户参加个人养老金。
那么,现在哪些机构可以办理个人养老金?该负责人介绍,首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金融机构包括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12家股份制银行、5家城市商业银行、11家理财公司、14家证券公司、7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和6家保险公司等,其中,目前在我区设置的机构有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等,个人养老金的参加人可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开立或者指定本人一个账户绑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未在我区设置服务机构的参与机构,参保人员也可以选择。
该负责人说,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可自主选择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达到领取条件,代扣完个人所得税后,资金划转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参加人可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领完为止。未领取完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依法继承。详情咨询可致电自治区人社厅0891-12333;拉萨市人社局0891-6331814;城关区人社局0891-6403364;堆龙德庆区人社局0891-6285871;柳梧新区人社局0891-6856738;曲水县人社局0891-6162898;达孜区人社局0891-6142831;墨竹工卡县人社局0891-6137116;尼木县人社局0891-6172278;当雄县人社局0891-6112349;林周县人社局0891-612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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