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保异地就医备案政策
天津医保异地就医备案政策
异地就医实行登记备案管理。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本市参保人员跨省出院结算前,可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本市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出院自费结算后,可补充证明材料,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可以申请医保手工报销。
备案材料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提供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本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提供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应提供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或个人承诺书办理备案手续;
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应提供个人承诺书。
去哪备案?
异地就医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津医保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自助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或到各区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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