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纳入我区医保门诊特殊病病种管理
商报讯(记者 赵越)近日,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我区艾滋病患者医疗保障工作,切实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提升我区艾滋病防治工作成效,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即日起将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纳入我区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病种管理。
保障对象范围为,凡参加我区基本医疗保险,经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诊断证明,确诊为艾滋病病毒感染和达到认定标准的患者。
医疗保障内容为,被认定为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患者,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照国家规定的艾滋病诊疗规范进行抗病毒治疗时,属于医保支付政策范围内的药品和检查等医疗费用,按照职工或居民医保现行门诊特殊病保障政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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