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开建前就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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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开建前就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了

2023-12-22 10:24 · 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 · 243人阅读

继9月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代际互助政策后,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再次优化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支持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先取后建”,缓解职工家庭筹资压力,全力助推适老化改造。

“先取后建”

所谓“先取后建”,指职工家庭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前,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帮助职工家庭更快筹集加装电梯资金。按照此前政策流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监督验收报告,属于先加装电梯再提取公积金。流程优化后,凭借规划部门出具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设计方案审批通知书(一年内有效)即可在加装电梯前提取公积金。同时原“先建后取”业务继续保留,从多个层面充分满足职工资金需求。

职工家庭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2.规划部门出具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设计方案审批通知书(一年内有效);

3.加装电梯住宅所有权属证明原件,如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等;

4.加装电梯分摊协议书(含分摊清册明细)原件。

非加装电梯住宅户主本人提取的,提供:

婚姻关系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如结婚证、户口本或独生子女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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