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近日,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鄂政办发〔2024〕2号)精神,现将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2024年2月1日起,茅箭区、张湾区缴存基数下限为1950元,其他县(市)区缴存基数下限为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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