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热点问答 | “我的定点门诊怎么无故被更改啦?”
嘿嘿~
本期的热点问答又和大家见面啦
快来看看
你所关心的医保疑问解答了没:D
一次性缴费
#市民问
我到市医保服务中心(清城区医保窗口)咨询,该处工作人员告知我从2022年7月开始就不能按原来三百多元的费用缴费,要按每月约410元的费用缴费。望相关部门告知为何从2022年开始就要多收医保费。
@清小保答
参保人的职工医保缴费标准是根据缴费基数和缴费费率变化而变的;若申请办理退休人员一次性趸缴,执行当年度的缴费基数和缴费费率。
自2022年7月1日起全省统一规定,凡申请办理退休人员一次性趸缴的,按当地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和当年度费率计算月缴费标准,缴纳至规定年限
例:2023年度,清远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332元,统筹基金费率为6.5%,即每月补缴标准为6332*6.5%=411.58元。
定点门诊
#市民问
我一直在清城区参加职工医保,定点门诊是清远市妇幼保健院。近期前往该院就诊时候被告知无定点门诊信息,导致在该处就诊时候未能按照职工医疗参保情况进行报销;咨询该院,被告知无在该院定点,但我一直未变更过定点门诊,故十分不解。望核查处理该处医院无法报销的问题。
@清小依答
经核查,市民2023年的定点门诊选点为清远清城银湖综合门诊部,因此无法报销在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发生的门诊费用。
由于清远清城银湖综合门诊部已中止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因此市民可办理2024年定点门诊选点变更业务。市医保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已致电市民解释,并为其将2024年的定点门诊选点变更为清远市妇幼保健院。
不予报销
#市民问
我小孩在清城区石角镇参加城乡医保,定点门诊是清城区石角镇卫生院。近日我带小孩前往该院就诊,但该院却表示系统问题要求自费,等待缴费又再告知出单了就报销不了,认为不合理,但多次向医院反映无果。望核查处理该处不予报销的问题。
@清小保答
经联系清城区石角镇卫生院,其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当日网络故障,导致市民小孩无法正常报销就诊费用,请市民尽快携带发票、就诊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清城区石角镇卫生院总收款处进行重新结算。
个账划拨
#市民问
我2011年11月-2012年5月在清城区龙塘镇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粤省事查看到有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的参保记录,我的社保卡已激活,但无个人医疗余额,欲了解此参保是否有个人医疗余额划拨。
@清小依答
经核查,市民于2011年11月至2012年5月期间参加了我市单建统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7个月。
2014年前,清远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分“单建统筹和统账结合”两种建制模式,即:单建统筹是由用人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不建立医保个人账户;统账结合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费,同时建立医保个人账户。
市民当时参加的是单建统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因此没有医保个人账户,其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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