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公”直转贷款最高限额80万元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议市民错峰办理
昨日,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提醒,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直转业务7月1日开始办理,目前进入业务办理高峰期。为避免市民长时间等待,建议市民错峰办理。
对于很多借款人关注的是否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转公时贷款额度如何计算等问题,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商转公”直转业务贷款相关条件,方便大家参考比对(具体贷款额度及年限请以业务正式受理审批的结果为准)。
申贷缴存要求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月前,申请人需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在审贷时点,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
贷款额度
(一)额度上限:我市“商转公”直转业务贷款最高限额80万元、多孩家庭最高100万元。
(二)具体贷款额度按以下四项计算结果的最低值确定:
1.按评估价值、购房合同价值和发票金额最低值认定房产价值,作为计算基数确定贷款额度:首套住房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产价值的80%,二套住房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产价值的70%。
2.按原商贷剩余本金扣减近3个月应还本金总额,向下取万元整数倍(只舍不入)。
3.按偿还贷款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额+其他商业贷款的月还款额+担保的月还款额+其他负债的月还款额)/(借款申请人月收入+共同申请人月收入)≤50%(月收入按缴存基数认定)。
4.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
借款申请人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计算可贷额度低于20万元,在同时符合第1、2、3项计算结果≥20万元的,按20万元确定贷款额度。
贷款年限
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且不超过所购房屋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和30年的低者。
差别化信贷政策
住房套数认定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
1.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套数以该家庭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实际持有房屋数量为标准认定。
2.缴存职工家庭(含夫妻双方)可申请两次公积金贷款,首次贷款没有结清,不得再次申请。
3.不得向已经两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4.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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