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近日,三明市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通知,具体如下:
一、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期限由原“职工及其所在单位连续足额缴存1年以上”调整为“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
二、个人自愿缴存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期限由原“正常缴存满一年”调整为“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
本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由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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