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通知!毕节公积金有变化
8月2日
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
“亮码可办”相关事宜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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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满足群众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需求,提升公积金服务便捷化水平,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亮码可办是什么?
缴存人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需要出具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和贷款结清证明时,只需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申请开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提交后自动生成“电子码”。公积金业务受理地公积金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录入“电子码”编号,即可在线查验相关内容,不再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目前毕节市可以使用“亮码可办”的业务有“异地贷款”和“异地缴存职工变更还款方式”!
“电子码”如何申请?
第一步: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
第二步:选择“服务—业务办理电子码—信息表申请”,点击提交按钮并通过人脸识别后生成“电子码”。
第三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出示“电子码”。工作人员通过“电子码”查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业务受理成功。
注:“电子码”被查验后立即失效,未被查验则申请当天24点前有效。
来源: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邹佳芮 编审:张 黎 总监制:戴元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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