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热点问答
一、职工租赁商品房提取限额标准如何规定?
答:为缓解新市民、青年人“买不起房”和“租不好房”的难题,帮助缴存人减轻租房负担,将租房提取额由以前每年租房提取额度9180元提高至14400元。考虑到多子女家庭需要更大的租住面积,为缓解多子女家庭职工租房经济压力,中心推出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的措施以三口之家为基础,家庭每增加一名未成年子女,租房提取限额在每年14400元的基础上增加4800元。
二、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限额标准如何规定?
答: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租赁公租房的提取上限参照《青海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当地房屋平均租金水平确定。
三、职工租房提取办理条件有哪些?
答:职工及配偶要在缴存地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同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符合多子女家庭提取要求的才符合办理条件。
四、职工租房提取有时间的限制吗?
答:鉴于部分职工因账户内余额不足以一次性提取至最高额度,缴存职工可按支付房租需求,年内可按月、按季度或一次性提取。
五、职工同时符合租赁商品房提取和租赁公共租赁房提取的,在同一租赁期间内是否可以按多种情形办理提取?
答:不可以。在同一租赁期间内仅可按一种情形办理提取,已提取的不再调整情形办理。
六、是否可以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租房提取?
答:可以。职工可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线上渠道进行提交,也可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中心各业务大厅及提取业务网点进行办理。
转载须知:为了社保知识、政策、法律和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百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百网,转载链接:https://shebao100.cn/news/67465.html
我来说两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