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确定规则发布
8月23日,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公积金贷款额度确定规则。一起来看影响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因素包括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缴存人家庭公积金账户余额、住房交易金额、缴存人家庭还贷能力、贷款优惠政策等。
一、不超过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优惠政策:对多孩家庭、毕节市委市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基础上可再上浮20%。
二、不超过缴存人家庭公积金账户余额的一定倍数
公积金贷款额度与缴存人家庭公积金账户余额相关联。
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15倍。
优惠政策:对多孩家庭、市委市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首次缴存住房公积金在2年内的新市民、青年人,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20倍。
三、不超过住房交易金额减去首付款后的余额
目前,在毕节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在毕节市范围内首套住房商业按揭贷款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住房交易金额减去首付款后的余额。
四、不超过按照职工家庭还贷能力计算确定的金额
还贷能力是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重要因素,当前毕节市住房公积金还贷能力系数为50%,即借款人家庭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还贷能力计算公式为:
贷款额度=(贷款当年公积金月缴存基数×50%-现有商业贷款月还款额)×借款期数(月)
同时满足上述要求综合计算出的额度就是借款申请人家庭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
来源 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 喻辉
二审 杨韬
三审 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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