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扩大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范围
近日,揭阳市发布了关于扩大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范围的通知,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范围扩大到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支持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自2024年10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0月19日。
申请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本人及配偶或双方父母有合法权属证明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对象:
产权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提取频次和额度:
所有申请人仅可就同一套房屋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批准之日起2年内提取一次,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该栋(梯)增设电梯费用(不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用)个人实际出资额。如有另套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两套申请提取时间需间隔一年(不含)以上。
申请资料:
1、揭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承诺书;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3、申请人对应归集银行一类账户(广东省内)原件和复印件;
4、《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原件及复印件;
5、该套房产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本栋(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协议(含增设电梯费用分摊表)原件及复印件;
7、实际支付的费用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所有权人配偶申请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所有权人为夫妻双方父母的,需提供有效关系证明材料(如同一住址的户口本或出生证明、结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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