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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指南【转出篇】

2024-11-19 13:35 · 中山医保 · 225人阅读

上一期我们讲解了职工医保关系如何“转入”,那职工医保关系“转出”怎么办?今天医保君继续来告诉您~

转出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①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工作变动跨地区流动就业的人员。

②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且未确认中山为医保待遇享受地,申请将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出中山的人员。

转出需要什么资料?

转出的流程是?

线下办理:

携带相应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线上办理:

①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www.gdzwfw.gov.cn→个人服务→热门服务→按部门分类→中山市的部门→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在线办理→上传相关资料。

②跨省医保关系转移:参保人直接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申请医保关系转移。登陆国家医保服务APP,选择点击“地方专区”--选择“广东省医保专区”--业务办理--医保关系转移申请。

温馨提示

参保人员省内跨市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个人账户资金跨市使用,不划转、不提现。

参保人员跨省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个人账户资金原则上随其划转,特殊情况无法转移时可以申请办理退卡值。

转载须知:为了社保知识、政策、法律和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百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百网,转载链接:https://shebao100.cn/news/711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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