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广东5种门诊慢特病可实现医保跨省直接结算-社百网(社保100)

小程序
扫一扫访问小程序
APP
首页 > 快讯 > 明年起,广东5种门诊慢特病可实现医保跨省直接结算

明年起,广东5种门诊慢特病可实现医保跨省直接结算

2024-11-19 13:49 · 广州日报 · 229人阅读

11月18日,广东省医保局官网发布通知,《广东省医疗保障就医指南》(下称《指南》)正式印发,对就医管理、异地就医备案、就医待遇等作出详细指引。

记者梳理发现,根据《指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即慢阻肺)、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自2025年1月1日起可实现跨省直接结算。

今年9月,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公开发布《关于稳妥有序扩大跨省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的通知》,明确新增上述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

此前,国家医保局已于2021年在全面实现住院和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基础上,启动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随着这次“再扩容”,全国跨省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病种数量将从5种增加到10种(在广东则细分为17个门特病种,见下图)。

除此之外,根据《指南》,在职工医保方面,已连续参加广东基本医疗保险2年及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3个月内(含)参加职工医保的,无待遇享受等待期;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后参加职工医保的,各地可设置不超过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居民医保方面则未写入类似的“断保惩罚”机制。

《指南》还明确,职工的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本人及其近亲属以下就医费用:一是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二是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中医“治未病”费用;三是其他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费用。参保人在“粤医保”小程序绑定共济关系后,可在就医结算时打开医保电子凭证,自行选择使用本人或是家庭成员的个人账户余额。

转载须知:为了社保知识、政策、法律和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百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百网,转载链接:https://shebao100.cn/news/71135.html

我来说两句

0/200

最新评论

查看全部条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点击收起
推荐阅读
相关最新
政府小程序查询
扫码查询当地社保办事小程序
Dynamic JFIF Image
Dynamic JFIF Image
查询结果示例

官网查询(社保·公积金)

咨询社保AI助手
0/50

热门标签

更多

文章热榜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