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购房全家帮忙——贵阳公积金代际互助如何使用?
公积金“代际互助”就是缴存人在贵阳贵安购买自住住房,缴存人的父母、子女可提取自己的公积金帮助缴存人支付购房首付款。
一、申请代际互助需满足哪些条件
1.缴存人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
2.缴存人是在贵阳贵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以按揭方式购买二手自住住房。
3.参与代际互助的申请人为缴存人(即购房人)法律界定的父母或子女。
4.代际互助申请人在本市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包括贵阳市公积金中心和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放的公积金贷款)。
二、如何办理代际互助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应在购房合同网签之日起18个月内持以下所需资料到贵阳公积金服务网点办理。
所需资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明、收养证明材料或其他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3.不能查询到网签合同信息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商品房预(现)售合同备案证明原件。
4.委托他人办理的,需通过“贵阳公积金”APP或“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委托授权。
以按揭方式购买二手自住住房
以按揭方式购买二手自住住房付首付采取预申请、后提取方式办理。
预申请:
1.查询。申请人可通过“贵阳公积金”APP或“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首付款参考。
2.预提取申请。申请人和卖房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拟购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卖房人收款账户信息,到贵阳公积金服务网点(不含社区服务站)申请预提取住房公积金。
3.出具证明。贵阳市公积金中心核实信息后,向买卖双方出具《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二手自住住房首付款确认书》,申请人凭《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二手自住住房首付款确认书》办理二手自住住房贷款手续。
4.资金监管。贵阳市公积金中心对申请人公积金账户进行暂时性资金监管限制。
提取办理:
1.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在买房人贷款审批完成后,由卖房人在不动产权证书过户后15日内且在住房贷款发放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二手自住住房首付款确认书》原件、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证明到贵阳公积金服务网点或申请贷款银行申请资金支付。
2.办理商业贷款的,由卖房人在该套住房抵押落实后15日内且住房贷款发放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二手自住住房首付款确认书》、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证明、房屋抵押落实情况材料(可通过信息核验的无需提供)到贵阳公积金服务网点申请资金支付。
三、办理要求
1.每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所购住房的首付款金额。
2.所有提取申请人(含代际互助申请人)须同时向同一服务网点提出申请,之后申请的不予办理。
3.多人(2人及以上,不包括配偶)共同购房,所购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的,申请对象须为购房人本人的父母、子女。夫妻双方(均为缴存人)共同购房的,申请对象为双方的父母、子女。
4.多人(2人及以上,不包括配偶)共同购房,所购住房为二手自住住房的,申请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一位权利人的父母、子女。夫妻双方(均为缴存人)共同购房的,申请对象为双方的父母、子女。
四、注意事项
购房合同被撤销、解除或者确认无效的,所有提取人提取的资金应在购房合同被撤销、解除或者确认无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回至本人公积金账户。对逾期拒不退回,经核实属违规骗提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0851-12345贵阳市政务服务热线电话咨询。
转载须知:为了社保知识、政策、法律和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百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百网,转载链接:https://shebao100.cn/news/74916.html
我来说两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