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允许买二手房用公积金付首付
为进一步减轻职工购房资金压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推出创新举措——3月14日起,允许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二手自住住房首付款。
住房公积金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金华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购买本市内二手自住住房,符合条件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首付款。提取金额不超过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
办理流程进一步简化。买卖双方采用预申请机制,双方签订购房协议后,可向公积金中心提交《预提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确认书》,锁定提取额度,待交易完成后直接划转至卖方账户。
贷款与提取协同办理。提取支付二手房购房款首付的同时,满足相关贷款条件,提取金额与贷款总额合计不超过房屋总价,且预留足额账户余额,还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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