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近期医保咨询高频问题答疑

提问:怎么查询医保参保信息?
回答:参保人员参保信息及个人账户明细查询等,可凭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到经办机构窗口查询,也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四川医保APP、微信/支付宝“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四川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四川省政务服务网、泸州医保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查询。
提问:产前检查可以使用医保报销吗?
回答:产前检查费设有专项基金补助,不能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根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细则》(泸市医保发〔2022〕44号)文件规定,女职工分娩后,对产前检查实行定额补助,定额补助标准为700元。四川省内开通了生育保险联网结算的,生育分娩出院时产前检查补助与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实行“一站式”“一单制”结算。
提问:张女士儿子入职后公司拟为其购买职工医保,需要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停保,请问怎么办理?
回答:个人可通过四川医保APP、微信/支付宝“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办理,也可拨打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办理。
提问:请问怎么查询自己的生育津贴总额?
回答:根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细则》(泸市医保发〔2022〕44号)文件规定,生育津贴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产假或计划生育休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申报后10个工作日内拨付至参保单位对公账号。本人或单位经办人员可持申请人身份证件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查询打印。
提问:企业职工离职后,医保怎么转灵活就业医保,在何处办理?需要些什么材料?
回答:企业职工离职后,如您需要参加灵活就业医疗保险,需在单位离职后三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则可连续参保缴费。
提问:我是泸州市职工参保人员,请问怎么申请产检补贴,标准是多少?职工医保生育怎么报销?
回答:目前泸州市职工医保生育住院实行限额和按项目支付。自然分娩: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40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800元。难产(含剖宫产):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56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2500元。医疗费用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支付,医疗费用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支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400元。女职工分娩后,对产前检查实行定额补助,定额补助标准为700元。四川省内开通了生育保险联网结算的,生育分娩出院时产前检查补助与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实行“一站式”“一单制”结算。四川省外未开通生育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先由个人垫付后,将出院证明、医疗费用票据、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个人银行账号复印件等交单位经办人,由经办人交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提问:新生儿出生是否就可以立即办理新生儿医保,出生后在院期间的治疗费用是否可以报销?
回答:根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细则》(泸市医保发〔2022〕44号)文件规定,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日内参加居民医保,并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医保费的,从其出生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按照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提问:请问泸州市职工大额医疗报销规则,起付线,报销比例分别为多少?
回答:根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局 泸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泸市医保发〔2022〕33号)规定:“职工补保是职工医保的有益补充,与职工医保有效衔接,由政府引导支持,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商业保险公司具体承担。......职工补保具体的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根据招投标结果确定”。根据2025年职工补保合同规定:职工补保是递进式保险,包括中段补充医疗保险和高段补充医疗保险两个部分。中段补充医疗保险待遇:职工住院医疗费(含II类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封顶线以内的首先自付费用和统筹自付费用按50%报销;高段补充医疗保险待遇:职工住院医疗费(含Ⅱ类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封顶线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的职工住院医疗费用(II类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按80%报销。
提问:请问泸州职工补保最高赔付多少?
回答:职工补保全年最高理赔限额按当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封顶线3倍确定,实行动态调整。2025年职工补保的最高支付限额为84万元/年·人。
提问:请问在异地生育后怎么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回答:在异地生育时,根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细则》(泸市医保发〔2022〕44号)第七章第三十一条规定: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实行限额结算:顺产 1200元、剖宫产(难产)1800元、流产 100元、引产2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200元。在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可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在未开通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需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后申请手工报销,需提供:住院发票、出院证明、费用清单(均需原件,并加盖医疗机构鲜章)、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资料统一交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提问:小张配偶为成都市社保,想要咨询在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分娩后,可否直接在医院报销生育津贴。
回答: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生育医疗费用省内异地直接结算工作通知》规定,四川省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分娩住院期间,发生的顺产、难产、剖官产费用(含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纳入生育医疗费用省内异地直接结算范围。生育津贴未纳入直接结算范围,具体报销政策可向参保地成都市医保局咨询。
提问:小李2024年未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现准备购买2025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请问是否有等待期?
回答: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28日。2024年9月至12月31日缴纳2025年度居民医保费的,自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新参保并缴纳2025年度居民医保费的,自缴费到账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集中参保缴费期外缴纳居民医保费的,从缴费之月起满 3个月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提问:请问泸州医保统筹在药店如何使用?
回答:根据《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医保办函〔2024〕86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规定:“已上线医保电子处方中心的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应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提供处方外配服务。支持将电子处方打印成纸质处方,方便老年人等有需求的参保人持纸质处方前往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泸州市属于已上线医保电子处方中心的统筹地区,从2025年1月1日起,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药品外配处方通过电子处方中心进行流转,定点零售药店通过医保电子处方中心下载电子处方,按处方进行药品调剂。
提供外配处方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查询网址:
https://ybj.luzhou.gov.cn/forms/search/42
门诊统筹定点药店查询网址:
https://ybj.luzhou.gov.cn/forms/search/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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