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失业保险金每月多少钱?附领取条件、领取条件、领取月数
兰州失业保险金每月多少钱?失业保险金,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社保100网在这里总结了兰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带大家了解一下兰州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领取条件、领取月数。
领取条件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 258 号)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登记不影响待遇发放)。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我省目前代缴企业职工医保)。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三条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
(二)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四)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领取标准
甘肃省实行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保险金标准联动调整机制,调整执行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即失业保险金标准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根据人社部官网发布了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截至2023年1月1日),甘肃最低工资标准为:第一档1820元、第二档1770元。
兰州各地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也有了相应调整,具体为:兰州市一类地区(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红古区、兰州新区)每月1638元,二类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每月1593元。
领取月数
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领取4个月,缴费每增加1年领取待遇增加2个月,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24个月。刑满释放人员若有视同缴费年限,不计入缴费年限。
2、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缴费满1年领取2个月失业保险待遇,缴费每增加1年领取待遇增加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领取方式
微信:【电子社保卡】小程序→“失业保险待遇申领”
支付宝:搜索“失业金申领”→“全国失业金申领-兰州市”→“失业保险待遇申领”
“掌上12333”APP:【服务】→“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个人办事➞我要办➞失业保险服务
停领情形
根据《甘肃省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发放办法》要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应征服兵役的;
(二)被劳动教养的;
(三)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四)重新就业的;
(五)移居境外的;
(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七)无正当理由,3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工作的;
(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常见问题:
失业保险金只能领取一次吗?
领取失业保险金没有次数限制。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对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影响吗?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期间,可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未出现依法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经办机构不得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也就是说,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不影响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同时,也不会因为以个人身份参加了养老保险而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申领失业保险金会影响就业吗?
领取失业保险金对以后找工作没有任何影响。失业保险金是单位和个人履行缴纳失业保险费义务后劳动者失业时享受的一项保障生活的基本权利。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是行使正当权利。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4号)规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档案、不得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记入职工档案。因此不会对失业人员再就业造成影响。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打零工吗?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
关于如何判定失业人员是否重新就业的标准问题,国家有专门规定: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由停发失业保险金时,可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是否重新就业。
因此,失业人员在打零工期间,只要没有新的用人单位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就不属于失业保险上的“重新就业”,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也就是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是可以灵活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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