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居民医保报销政策最新2025年(门诊+住院+大病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按年缴费,其待遇主要包括门诊、住院报销等。社百网(社保100)整理了鄂尔多斯居民医保报销政策最新2025年,一起看看吧!
鄂尔多斯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①普通门诊
市内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报销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0元。
②两病门诊
经规范诊断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的,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产生的合规医疗费用(降压药、降糖药),纳入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
不设起付线,报销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700元。
③过敏性鼻炎
过敏性鼻炎(包括其他慢性鼻炎)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门诊保障范围,需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凭诊断备案,就医报销,实行直接结算。
不设起付线,报销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700元。
④普通慢性病
年度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20000元。
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的病种:普通精神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多发性血管硬化、震颤麻痹、运动神经元病、糖尿病、慢性肾小球肾炎、风湿病活动期或伴有心瓣膜损害者、各种结核病、慢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间质性肺炎、哮喘、肺纤维化、消化性溃疡、慢性传染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胃炎、慢性胆囊炎、溃疡性结肠炎、白细胞减少症、脉管炎、甲亢性心脏病、甲亢、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皮质醇增多症、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原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白塞氏病、结缔组织病(含硬皮病)、高血压病(二期)、冠心病、顽固性皮肤病(银屑病、白癜风)、过敏性紫癜。
最高支付限额20000元的病种:重症肌无力、帕金森氏综合症、肾病综合症、慢性肾功能衰竭、慢性肺原性心脏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风心病、小儿脑瘫、干燥综合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过敏性紫癜(累及肾脏)、先天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强直性脊柱炎、股骨头坏死、慢性骨髓炎、心梗术后、脑血管疾病(脑出血、脑血栓)及后遗症、癫痫病、有并发症的糖尿病、耐多药结核病、风湿性关节炎。
⑤特殊慢性病
年度起付线为600元,报销90%,与住院共享封顶线。
病种:恶性肿瘤(含白血病)、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严重精神发育迟缓)、终末期肾病、肝硬化失代偿期、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布鲁氏杆菌病、儿童苯丙酮尿症。
⑥辅助生殖
在区内规定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未成熟卵体外成熟培养、人工授精、精子优选处理、取精术、单精子注射8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报销50%,支付次数限2次/人,在医院就诊时直接报销。
⑦意外伤害
儿童、在校在园学生无责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80%。
鄂尔多斯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政策
①普通住院
区内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90%;
区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80%;
区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70%;
区外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1500元,报销比例70%;
区外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1500元,报销比例60%;
区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1500元,报销比例50%。
一个年度内,第一次、第二次住院起付线不变,第三次及以后住院起付线降低50%。
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为23万元(住院、特殊慢性病合并计算)。
②分娩住院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由基本医保据实支付,与住院共用封顶线。
鄂尔多斯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政策
①报销范围
以下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超出大病起付标准以上的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1、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
2、经认定发生的门诊慢特病及门诊特殊用药医疗费用;
3、比照住院或门诊慢特病政策享受待遇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②报销标准
起付标准:一个年度内符合政策范围的个人负担费用累计1.4万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起付标准在上述基础上降低50%。
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报销60%;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支付限额:大病保险不设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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