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20年哈尔滨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关于确定2020年哈尔滨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的通知》的制定背景?
答:依据省人社厅 财政厅《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黑财规审〔2018〕10号)和省人社厅《关于确定全省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的通知》(黑人社函〔2020〕334号)要求,制定2020年哈尔滨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全市“4555”人员灵活就业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每人每年按2196元执行。结合我市情况,市区(不含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4555”人员灵活就业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标准为:9.5%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每人每年按1248元标准执行,6.5%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每人每年按853元执行,5%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每人每年按656元执行,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补贴。
二、哪此人员可以办理社会保险补贴
答:对经人社部门审核认定的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就业困难人员(“4555”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如何办理申领社会保险补贴?
答:市本级6区(不含呼兰、阿城和双城)申领流程为
(1)灵活就业人员持本人户口、《身份证》、全国《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到户口所在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提出领取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登记备案表》,签订《灵活就业协议》,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及时为其录入《哈尔滨市就业网络管理系统》办理社保补贴增员、申请、申报工作。
(2)对符合办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在社区申请社保补贴的,需本人持相关补贴材料(缴费明细,退休开支存折等等)和《灵活就业人员登记备案表》,到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由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其录入《哈尔滨市就业网络管理系统》特殊申请模块办理社保补贴申请、申报工作。
(3)由区就业局核定社会保险缴费额度,并审核特殊情况申请社保补贴人员相关材料后,网上提交市就业管理局就业处审核。市就业管理局就业处对各区提交的名单金额审核无误后,报市人社局财务处申请拨付社会保险补贴资金。
四、为什么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及各县(市)社保补贴办理申领流程及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标准可以根据各地实际自行确定?
答: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由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市本级6区的就业补助资金由省里拨付给市财政,所以市本级6区统一标准和办理申领流程。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和9县(市)的就业补助资金由省里直接拨付给各地,所以其标准和办理申领流程由其自行制定。
五、户口所在地与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不同的在哪里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答:灵活就业人员的户籍关系和社保关系不在同地的,在其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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