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再次报销方案(2022年修订)》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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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再次报销方案(2022年修订)》政策解读

2023-01-04 14:45 · 防城港医保局 · 296人阅读

近日,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印发了《防城港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再次报销方案(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完善我市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大额医疗费用职工的医疗保障待遇,我市于2020年12月30日起施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再次报销政策,对于经过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报销后,职工个人自付费用超过10000元的费用给予再次报销,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我市施行再次报销政策两年来,1万多人享受到该政策待遇,得到广大参保职工的肯定,切实减轻了高额医疗费用职工的就医负担,结合我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结余资金情况,决定继续施行再次报销政策,并进行部分修订,调整再次报销支付政策。

二、《方案》包含的主要内容

《方案》包含享受再次报销对象纳入再次报销费用的条件及范围再次报销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基金筹集、结算方式及有效期。

三、《方案》完善的内容

2022年修订的《方案》相比此前的职工大额医疗统筹再次报销政策,提高了参保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的待遇保障水平。

一是扩大报销范围。再次报销范围增加急诊留观治疗和门诊治疗使用单列门诊统筹支付药品的费用。

二是降低起付标准。将再次报销起付标准由原来的10000元降低至6000元。

三是提高报销比例。本统筹区内医疗保障服务一体化区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到按照60%未按照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原来的40%提高到50%

四是提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5万元提高到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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