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关于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五险一金 一网打尽
下载APP
首页 > 百科 > 无锡市关于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无锡市关于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3-01-03 18:15 ·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 348人阅读

  各市(县)医疗保障局: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5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严格对标对表,完善直接结算政策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文件要求,将符合条件的无第三方责任外伤费用和急诊抢救费用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经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审核确认为急诊抢救人员或无第三方责任的外伤人员,可按参保地就医同等待遇直接结算。对于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上传外伤无第三方责任并完成直接结算的,参保地医保部门发现疑似违规费用,可以向就医地医保部门提出费用协查申请,由就医地医保部门协查并按协议处理,将处理结果反馈参保地医保部门。

  二、立足便民惠民,优化相关转外待遇

  1.关于市区儿童统筹转外待遇。未经统筹定点医院转诊自行到市外就医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审核、报销,报销比例下降20个百分点,相关报销费用不纳入统筹定点医院的总额管理。

  2.关于门诊特殊病种转外待遇。对于通过医院规范转诊或自主转外就医的,开通各类门诊特殊病种异地联网直接结算服务,其中通过医院转外就医的,待遇标准不降低;自主转外就医的,由个人先行自付20%后再按本地同级同类医疗机构规定的比例予以报销。异地直接结算限额同长期异地备案人员。同时,调整明确相关门诊特殊病异地就医年度联网直接结算限额,详见附件1。未经转诊备案的,由个人先行垫付费用,回参保地按个人先行自付20%后再参照本地同级同类医疗机构规定的比例予以报销。

  三、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29日

转载须知:为了社保知识、政策、法律和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保100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保100网,转载链接:https://shebao100.cn/pedia/pl_60763.html

我来说两句

0/200

最新评论

查看全部条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点击收起
推荐阅读
相关最新

官网查询(社保·公积金)

热门标签

更多

文章热榜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