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公积金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各个贷受托银行:
为了促进我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给职工提供更好的购房金融支持,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即日起,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及可贷额度缴存年限范围。具体如下:
一、购买一手住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五十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申请贷款的,同一笔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合计不超过八十万元。二手房贷款最高额度暂不调整。
二、根据缴存时间制定可贷额度范围:
缴存时间:6个月(含)——2年,最高贷款额 15万元;
缴存时间:2年(含)——3年,最高贷款额 30万元;
缴存时间:3年(含)以上,一手房最高贷款额50万元;二手房最高贷款额40万元。
对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在汕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的职工,一手房个人最高可贷额度50万元;二手房个人最高可贷额度40万元。
对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在汕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职工,一手房个人最高可贷额度50万元;二手房个人最高可贷额度40万元。
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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