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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引(四)|已故缴存人销户提取

2024-11-11 14:34 · 普洱住房公积金 · 230人阅读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如何申请提取已故缴存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对已故缴存人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不太清楚的,详细流程来了!

提取对象

已故缴存人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由缴存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已故缴存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

提供资料

(一)申请提取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明材料;

(二)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银行一类借记卡;

(三)以下三种情形,按情形提供所需材料:

1.已故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不含未结利息),且提取申请人为已故缴存人配偶、子女、父母的无需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或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或受遗赠文件,申请提取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实行临柜承诺办理;

2.已故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1万元以上(不含未结利息),需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或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或受遗赠文件;

3.提取申请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是已故缴存人配偶、子女、父母的需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或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或受遗赠文件。

(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直系亲属提取时提供)

1.直系亲属关系在同一户口簿上登记的,提供户口簿。

2.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登记的,提供《出生证》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五)已故缴存人户籍注销证明、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

注意事项

已故缴存人在我市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然后提取销户。

业务办理机构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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