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了怎么办?别急,在扬州可享受这些待遇……

通讯员 扬人轩 王超 扬州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马惠敏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那么,在工作期间参加了失业保险,失业后能享受哪些待遇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据了解,目前,扬州失业金的最高标准从2280元上调至2490元,最低标准也由1155元增加到1245元。失业人员可以享受24个月的失业金待遇。对于距离退休不足一年的领金人员来说,可以继续领取到退休,实际待遇期限达到了36个月。
为了进一步加强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去年起,我市开始为领取失业金的人员代缴医疗保险费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为其参保并缴费,重新就业后再由单位接手医保缴纳事宜,失业人员无需进行任何操作即可实现医保缴费的无缝衔接。同时,今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基金还将为离退休不足一年的领取失业人金员报销养老保险费用。
为了使失业人员能够及时了解自己的失业待遇办理和享受情况,市人社部门通过短信的形式告知办理结果,并提醒关于医保代缴的相关政策,避免不必要的重复缴费。
此外,今年还开通了语音呼叫功能,利用电话语音平台对通过审核、特别是待遇到期的人员进行提醒,帮助他们按时续保。
责任编辑: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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