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医保小课堂 —— 异地就医篇
哪些人可以申请异地就医备案?
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学习或参保人员外出务工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以上三类人员统称“驻外人员”)
(4)异地转诊转院人员:因疾病诊断或治疗需要,受本地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经市内定点三级医疗机构或县级参保地参保人员经县级最高等级的医疗机构诊断不宜在本地治疗、需要转诊统筹区以外定点医疗机构。
(5)“两类人员”: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在异地工作或者居住的外出农民工与外出就业创业人员。
(6)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突发急诊抢救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6个月)
(7)无第三方责任异地外伤备案: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突发外伤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且无第三方责任的医疗费用。(备案有效期6个月)
(8)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非上述几类人员,未按参保地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其他临时异地就医人员。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渠道有哪些?审批时间需要多久?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答:参保人员可通过手机办理,也可以现场办理。手机办理渠道有:
(1)“徐州医保”微信公众号;
(2)“江苏医保云”APP;
(3)“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限跨省异地备案);
(4)“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限跨省异地备案);
(5) 江苏政务服务网。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春秋冬季)、14:00-17:30(夏季)。
经办地址:
全市医保各经办机构;全市“15分钟医保服务圈”各经办网点。
备案审核一个工作日内即时办结,审核通过后即可正常使用。
所需材料:
1. 医保电子凭证(截图)/社保卡(原件);
2. 提供以下就医地居住证明之一(原件):
(1)居住证明(本人异地户口簿首页和户口簿本人页、本人暂住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明);
(2)异地身份证;
(3)街道社区出具的有效证明;
(4)其他相关辅助证明(如异地工作外派证明、异地租房合同、异地房产信息或其他官方证明等)。
现场办理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异地就医备案咨询热线:0516-12393。
全市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异地就医联系点
异地就医医保待遇如何结算?医保目录和医保政策分别是什么?
答:异地就医直接刷卡的医保待遇结算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参保地医保政策”。异地就医手工报销的医保待遇结算执行“参保地医保目录,参保地医保政策”。
医保目录即“三大目录”,就是参保人异地就医时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二是诊疗项目,三是服务设施标准。
医保政策即“三条线”,就是参保人异地就医执行参保地的支付政策,包括医保基金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徐州执行全省统一药品诊疗目录库,所以省内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执行徐州的医保政策和江苏省统一的医保目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执行徐州的医保政策和就医地规定的医保目录。
不清楚就医的医院是否是联网直接结算医院怎么办?
答:参保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查询:
(1)登录国家医疗保障局网址http://www.nhsa.gov.cn/ ,实时在线查询异地联网直接结算医院开通情况。
(2)关注“徐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或者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全国联网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省内:联网直接结算医院住院、门诊费用都可以刷卡结算。
跨省:联网医院住院、门诊费用都可以刷卡结算。部分门诊尚未开通联网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可以零星报销。
省内外开通异地联网定点零售药店均可刷卡直接结算,结算时仅可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具体省内外联网药店名单咨询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
备案后到联网直接结算医院就医,仍刷不了卡怎么办?
答:参保人员确认自己已经办理过备案,并且就诊的医药机构也已开通异地联网,刷卡时出现报错信息,可以直接拨打医保经办机构联系电话,处理刷卡报错事宜。
如何办理转诊转院?转诊转院备案还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因疾病诊断或治疗需要,受本地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经市内定点三级医疗机构或县级参保地参保人员经县级最高等级的医疗机构诊断不宜在本地治疗、需要转统筹区以外定点医疗机构。经具有转外资格的医疗机构会诊同意-->医院登记上传信息-->完成。
注意事项:
01、转诊转院备案到就医地所在城市,不限定具体的医疗机构,备案后在该城市区域内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均可就医。
02、持卡直接联网结算的转诊转院备案有效期为12个月,因同一病种的疾病治疗或复查需要,已办理过市外转诊转院备案的重症患者(如癌症、肝肾移植等),备案有效期满12个月时,参保人员持近期疾病诊断证明(盖章)或定期复查病历或出院小结(盖章)等材料明确表述回原就医地按周期复诊的可申请备案延期,由经办机构直接受理,按新的有效期重新办理备案。
03、未联网刷卡直接结算的回参保地零星报销的备案有效期为当次有效。当次是指在备案地同一医院连续发生的门急诊检查和住院的一个不可分割的完整医疗行为过程。已备案参保人员在已开通联网、具备刷卡条件地区,因系统网络或就医地医院等原因导致未刷卡结算门诊或住院费用,非本人原因的,本次未刷卡不影响市外转诊的有效期。
04、未开通门诊直接结算但开通住院直接结算联网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备案有效期为12个月。
05、市外转诊转院补备案限异地在院期间申请。参保人员需经诊治过的我市最高且具有转诊转院权限的医疗机构同意,持未出院承诺书、入院通知单、病程记录(或医嘱单、押金单)等材料,按备案规定向转出医疗机构提交办理。符合条件的,备案日期可提至本次入院前一天,出院刷卡结算。垫付后回参保地申请手工零星报销的,备案经办日期须早于出院日期。
06、备案有效期内办理入院手续的,无论本次出院日期是否超出备案有效期,均属于有效备案。
07、备案有效期满再次转诊转院就医的,需要重新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备案登记。
08、异地就医再转院:由安置城市实际居住地最高级别医院开具转诊转院单,政策标准同市外转诊转院人员一致。
09、转诊再转院:由转诊城市最高级别医院开具转诊转院单,政策标准同市外转诊转院人员一致。
10、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再转院和转诊转院再转院?
“江苏医保云”APP--首页--异地就医--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限跨省备案)--异地就医申请--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转诊人员;
“徐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医保大厅--医保服务大厅--线上办理--异地就医再转诊和转诊转院再转院;
提交异地安置城市实际居住地或异地转诊城市最高级别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证明材料。
11、转诊转院备案有效期未满12个月,需提前注销的联系综合业务科处理,联系电话0516-85805026。
市外转诊转院的医保待遇是怎样的?
答: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按徐州市医保待遇(普通门诊待遇、门诊特殊病待遇、住院待遇)同一(起付线,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标准结算支付。
转外就医人员和异地就医再转院人员,起付线不参与市内起付累计。
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异地转诊人员市外住院起付标准为每次1500元,退休人员按以上标准的50%执行,医保基金支付比例较市内相应级别医院标准降低5个百分点。门诊待遇同市内。
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异地转诊人员市外住院起付标准为每次1800元,一二级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支付比例较市内相应级别医院标准降低5个百分点。三级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支付比例统一为60%。门诊待遇同市内。低保、特困、重度残疾人员起付标准按以上标准的5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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