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发生事故纠纷,保险赔偿金由谁承担?

五险一金 一网打尽
下载APP
首页 > 百科 > 工作期间发生事故纠纷,保险赔偿金由谁承担?

工作期间发生事故纠纷,保险赔偿金由谁承担?

2023-02-09 16:41 · 天津二中院 · 522人阅读

  工作期间发生事故纠纷

  责任该由谁来担?

  个人or公司?

  让我们一起走进今天的案件

  案情简介

  2021年4月,张三驾驶无号牌电动四轮车与李四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交警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三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李四向A保险公司出具了《机动车辆索赔权转让书》,将向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转让给A保险公司。A保险公司向李四赔付了保险金10649.46元。事故发生时,张三系在工作时间驾驶垃圾清理车,应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故A保险公司将张三就职的B公司告上法庭。

 经一审法院审理

  2020年4月,B公司与物业公司签订《清洁服务承包合同》并作为清洁服务的承包方。根据一审法院调取的《清洁服务承包合同》以及张三提交的其身着B公司名称字样工作服的照片,足以证明张三系B公司的工作人员,故B公司应对张三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侵权赔偿责任。B公司抗辩案涉事故发生时,其已将保洁服务转包给案外人C公司,但未提供其与C公司签订的《保洁服务合同》原件,亦未提供相关款项的往来予以佐证,故一审法院对B公司的相关抗辩意见不予采信,判决B公司向A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10649元及利息。张三系履行职务行为,无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

  向法院提起上诉

  B公司

  B公司认为,同物业公司签订《清洁服务承包合同》后便与C公司签订《保洁服务合同》将保洁服务转包,张三系C公司聘请的工作人员,一审法院仅凭《清洁服务承包合同》与张三衣着B公司名称字样的衣服就认定其系B公司的员工缺乏事实依据,应当予以改判。

  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

  B公司是否应向A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及利息?

  二审法院认为

  二审法院认为,案涉《清洁服务承包合同》、张三在案涉事故发生时所穿的B公司工作服装、张三一审庭审中的陈述,足以证明张三系B公司的员工。虽B公司二审提交说明等证据,拟证明张三是案外人C公司员工。但该说明系案外人C公司单方制作,张三对此予以否认,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亦不能证明B公司主张。因张三系职务行为,B公司又承包物业公司的保洁工作,因此B公司对案涉保险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一审综合本案证据认定张三是B公司员工,B公司应向A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10649元及利息并无不当,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各方对于张三系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李四损害均无异议,但对张三的用人单位存在异议。张三系与B公司签订《清洁服务承包合同》,且张三在事故发生时系穿着B公司工作服,张三亦确认其系B公司员工。虽B公司主张其已将清洁工作转包给C公司,但因张三系职务行为,B公司又承包物业公司的保洁工作,因此B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B公司对案涉保险事故的发生无需承担责任。B公司保洁工作的承包公司,需对张三的职务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转载须知:为了社保知识、政策、法律和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保100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保100网,转载链接:https://shebao100.cn/pedia/cs_31814.html

我来说两句

0/200

最新评论

查看全部条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点击收起
推荐阅读
相关最新

官网查询(社保·公积金)

热门标签

更多

文章热榜

换一换